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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作,再将美女带走。
一个负责把风,一个负责捡尸。
从他们熟练的手法,不难看出是惯犯。
哥作为正义的化身,是有责任和义务教训一下这么流氓。
林枫本来已经离开酒吧一段距离了,还是回头向着向着两个小混混身边走去。
这美女要是给这两小混混拱了,实在太可惜了。
反正也没地去,不妨找点乐子,林枫嘿嘿一笑。
这时,其中一个混混将黑丝美女直接抗在肩上,直接走进了酒吧里头。
“豹哥,这女的真漂亮,估计是这个月最好的一个。”
“待会我们先爽一下。嘿嘿”
把美女抗在肩上的杀马特,咧咧嘴,淫笑道。
“秀子,你想都别想,这美女可是红山哥指定的女人,你碰都别碰。起码能卖上个五十来万,你想要爽,还是想要钱?”
负责把风红毛混混,连忙应声喝道,神色慌张。
红山哥,单凭这名号,就已经把杀马特吓个半死。
顿时他冷汗直冒,满脸惶恐。
红山哥可是酒吧的老板,听说以前还是当兵,一身腱子肉,一拳能打死一个壮汉。
是黑道上的打手,凡事跟他有过节的人,通通被打到半身不遂,下半辈子都要在场上躺着,手段极其残忍。
道上没几个敢跟红山哥较劲的。
况且他们两是通缉犯,专绑少女美女。
准备干完这一把就离开江南市避避风头。
如果得罪了红山哥,那下场比在监狱里惨多了。
这个美女,是红山哥点名要的人,那么自己不能有任何想法。
这个黑丝美女,虽然性感,能上一次固然开心。
但为了她搭上小命,那就亏大了。
还不如老老实实干完这票,拿着钱,到时候还愁没女人?
虽然没要眼前这个黑丝美,但总比断手断脚好。
想到这里,杀马特马上断了念头。
酒吧里头,年轻的男女在舞池中摇头晃脑,嗨到爆。
很少有人注意到两个混混扛着个美女进来了。
有几个正气的小伙子看见混混带着个醉酒的女人,本来想上来阻止。
但看清两人的面孔后,马上吓得屁颠屁颠的走得远远的。
来这里喝酒的,没有人不认识红山哥。
这两个混混是红山哥的小弟,红山哥可是出了名的黑道大佬,红山哥看中的女人没人敢动。
林枫跟着混混进入酒吧里头,一阵DJ激昂的响起。
男孩女孩们随着音乐,不停的扭动身体,十分忘情。
似乎没有人在意两个混混扛这个女人经过。
酒精和音乐已经麻醉了他们的神经,十分疯狂。
年轻人的生活,不外乎撩妹,拼酒,吹牛b,暧昧,约炮。
酒吧中,两个混混捡尸的行为已经见惯不惯。
只要嗨起来,他们什么也不管。
林枫穿过人群,直接来到两个混混跟前,双手抱胸,一脸正气。
“放下她!”
“你他么找死?不知道这是红山哥的场子吗?赶紧滚。”
把风的混混见有人阻拦,立马上前亮出红山哥的名号,大声喝到。
“我说,放下她。”
林枫语气很平静,淡淡说道。
“小子,你是脑子被驴踢了吧!红山哥的女人都敢动?你去隔壁问问红山哥是谁,再回来跟我说话。”
把风的混混一脸冷笑之色,居然来了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听到林枫喊自己放人,他顿时笑了起来。
这家伙估计不认识红山哥吧,待会让他知道红山哥是谁,估计吓得屎尿齐飞。
“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放下她,赶紧滚,我当没事发生。”
林枫的声音很淡,酒吧非常吵杂,但足以让两个混混听清。
虽然那个黑丝美女化了浓妆,一头长发遮掩住半张俏丽的脸蛋,但林枫认得这条穿着黑丝的长腿。
还有那标志性的旺仔小馒头。
她是……
发作,再将美女带走。
一个负责把风,一个负责捡尸。
从他们熟练的手法,不难看出是惯犯。
哥作为正义的化身,是有责任和义务教训一下这么流氓。
林枫本来已经离开酒吧一段距离了,还是回头向着向着两个小混混身边走去。
这美女要是给这两小混混拱了,实在太可惜了。
反正也没地去,不妨找点乐子,林枫嘿嘿一笑。
这时,其中一个混混将黑丝美女直接抗在肩上,直接走进了酒吧里头。
“豹哥,这女的真漂亮,估计是这个月最好的一个。”
“待会我们先爽一下。嘿嘿”
把美女抗在肩上的杀马特,咧咧嘴,淫笑道。
“秀子,你想都别想,这美女可是红山哥指定的女人,你碰都别碰。起码能卖上个五十来万,你想要爽,还是想要钱?”
负责把风红毛混混,连忙应声喝道,神色慌张。
红山哥,单凭这名号,就已经把杀马特吓个半死。
顿时他冷汗直冒,满脸惶恐。
红山哥可是酒吧的老板,听说以前还是当兵,一身腱子肉,一拳能打死一个壮汉。
是黑道上的打手,凡事跟他有过节的人,通通被打到半身不遂,下半辈子都要在场上躺着,手段极其残忍。
道上没几个敢跟红山哥较劲的。
况且他们两是通缉犯,专绑少女美女。
准备干完这一把就离开江南市避避风头。
如果得罪了红山哥,那下场比在监狱里惨多了。
这个美女,是红山哥点名要的人,那么自己不能有任何想法。
这个黑丝美女,虽然性感,能上一次固然开心。
但为了她搭上小命,那就亏大了。
还不如老老实实干完这票,拿着钱,到时候还愁没女人?
虽然没要眼前这个黑丝美,但总比断手断脚好。
想到这里,杀马特马上断了念头。
酒吧里头,年轻的男女在舞池中摇头晃脑,嗨到爆。
很少有人注意到两个混混扛着个美女进来了。
有几个正气的小伙子看见混混带着个醉酒的女人,本来想上来阻止。
但看清两人的面孔后,马上吓得屁颠屁颠的走得远远的。
来这里喝酒的,没有人不认识红山哥。
这两个混混是红山哥的小弟,红山哥可是出了名的黑道大佬,红山哥看中的女人没人敢动。
林枫跟着混混进入酒吧里头,一阵DJ激昂的响起。
男孩女孩们随着音乐,不停的扭动身体,十分忘情。
似乎没有人在意两个混混扛这个女人经过。
酒精和音乐已经麻醉了他们的神经,十分疯狂。
年轻人的生活,不外乎撩妹,拼酒,吹牛b,暧昧,约炮。
酒吧中,两个混混捡尸的行为已经见惯不惯。
只要嗨起来,他们什么也不管。
林枫穿过人群,直接来到两个混混跟前,双手抱胸,一脸正气。
“放下她!”
“你他么找死?不知道这是红山哥的场子吗?赶紧滚。”
把风的混混见有人阻拦,立马上前亮出红山哥的名号,大声喝到。
“我说,放下她。”
林枫语气很平静,淡淡说道。
“小子,你是脑子被驴踢了吧!红山哥的女人都敢动?你去隔壁问问红山哥是谁,再回来跟我说话。”
把风的混混一脸冷笑之色,居然来了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听到林枫喊自己放人,他顿时笑了起来。
这家伙估计不认识红山哥吧,待会让他知道红山哥是谁,估计吓得屎尿齐飞。
“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放下她,赶紧滚,我当没事发生。”
林枫的声音很淡,酒吧非常吵杂,但足以让两个混混听清。
虽然那个黑丝美女化了浓妆,一头长发遮掩住半张俏丽的脸蛋,但林枫认得这条穿着黑丝的长腿。
还有那标志性的旺仔小馒头。
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