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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新世界。
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枪被称为天枪,被刻意进行神化。都说由于这种武器是上天所赠,没有慧根的人是没办法掌握的,必须是被上天赋予使命的新世界的支持者,才能让这些枪驯服,否则无法掌握。
事实上,很多新世界政府的反抗者也曾经在战场上得到过枪,然后发现,这种东西确实不好掌握,几乎没有几个人能打准,由于在战场上得到的枪,弹药非常有限,在耗尽弹药之后,他们发现还是无法用这种东西命中目标,于是也相信了这种说法。
其实,由于新天下的资源和地球不一样,军方发现子弹制造相对并不方便,所以也减少了弹药方面的配给。出于各方面的原因(最大的原因是成本),军方在枪法的训练上,也并不积极。而且军神入主军队之后,他对于枪非常不屑,大力推广军队习武,而且军方发现,确武功是成本最低也最有效的武器,所以以武功为主,枪法为辅的思维成为军队建设的主要思想。加上造枪技术落后,目前只能造出不具有连发功能的步枪,而且一次只能上一颗子弹,中距离的连续杀伤的能力甚至比不上普通的弓箭,更不要说与近距离时的一扫一大片的武功相比,这些都太大地打击了士兵们用枪的信心。如果不是枪有极强的象征意义,军方早就取消枪这种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了。这就是即使是特种兵,他们的命中率也不高的真正原因。
所以,在新天下里,几乎没有人会将枪支作为首选武器。所以,即使在刚才危险之际,郑冲及其手下们,也没有人对扔到一边的枪看上一眼。
眼看雷勋就要滚到枪边,刘营长突然想起华司令的一句叮嘱:“此人在地球上曾跟随特种部队练过,枪法拳法成绩都在优秀级别……”也许因为他的拳法糟糕,所以对于他的枪法也顺便鄙视了,可是稍为认真的想想,他的拳法是糟糕吗,好像不能这么说吧,他只是没有内力而已……
他急忙叫道:“李连长,马上把他抓住,不让他去拿到枪。”
李志笑道:“拿就拿嘛,枪而已,难道他还能玩出花来?”
刘营长厉声道:“服从命令,否则以抗命论罪。”
李志见他如此严厉,看来是动真的了,急忙纵身飞向雷勋。
他的轻功虽然比不上刘营长,但是也属于上乘级别,速度当然是飞快。
然而,雷勋也听到了刘营长的命令,他一下子爬起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那堆枪。
还好,刚好李志那几脚,虽然踢得很痛,但李志考虑到他的承受能力,生怕把他踢死,无法向少帅交待,所以踢得相当讲究,让他大痛之余,并不给他造成重大内伤。这样当他忘却痛楚时,竟能让运动能力不受影响。
李志飞在空中,他在地面跑,两者的距离在明显缩短,当然,与此同时,雷勋与那一堆枪的距离,也在迅速靠近。
大家都在看着这一幕。
这点距离,真的可以决定今天这一场会议的最终结局吗?
如果被李志率先抓到,一切希望当然是就此落空,可是即使雷勋抢先拿到了枪,就有希望改变这个局势吗?那可是天枪啊,是上天赐给征服者的宝贝啊。
感谢在刘营长下命令后,李志的那次迟延。
如果一听到命令,他就立刻飞过来,雷勋根本就没办法接触到枪,因为速度的悬殊实在太大了。
可是那一丝迟延,给了雷勋一个机会,也给了新天下一个机会。
眼看李志就要扑到之际,雷勋突然就地一滚。
这一滚,完全避过了李志,而且直接滚到了枪支前,然后雷勋顺手抄过一支枪,连头也没回,枪往肩后一扛,开保险,扣扳机,一系列动作干脆利落,熟练轻松,无比潇洒。
而李志,看到雷勋这么一扑,就知道他要扑过去拿枪,所以立刻沉身落地,猛扑过来,要抢先抓住雷勋。
呯的一声,枪响了!
这是雷勋在新天下打出的第一枪,这一枪竟然是向身后开的,开得惊世骇俗,不要说瞄准,连眼睛都来不及往后看,没错,他开枪时,眼睛根本没看一眼目标,就这样开枪了。
在新天下,还没有人这样开过枪。
这样开出来的一枪,真的有用吗?
立新世界。
所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枪被称为天枪,被刻意进行神化。都说由于这种武器是上天所赠,没有慧根的人是没办法掌握的,必须是被上天赋予使命的新世界的支持者,才能让这些枪驯服,否则无法掌握。
事实上,很多新世界政府的反抗者也曾经在战场上得到过枪,然后发现,这种东西确实不好掌握,几乎没有几个人能打准,由于在战场上得到的枪,弹药非常有限,在耗尽弹药之后,他们发现还是无法用这种东西命中目标,于是也相信了这种说法。
其实,由于新天下的资源和地球不一样,军方发现子弹制造相对并不方便,所以也减少了弹药方面的配给。出于各方面的原因(最大的原因是成本),军方在枪法的训练上,也并不积极。而且军神入主军队之后,他对于枪非常不屑,大力推广军队习武,而且军方发现,确武功是成本最低也最有效的武器,所以以武功为主,枪法为辅的思维成为军队建设的主要思想。加上造枪技术落后,目前只能造出不具有连发功能的步枪,而且一次只能上一颗子弹,中距离的连续杀伤的能力甚至比不上普通的弓箭,更不要说与近距离时的一扫一大片的武功相比,这些都太大地打击了士兵们用枪的信心。如果不是枪有极强的象征意义,军方早就取消枪这种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了。这就是即使是特种兵,他们的命中率也不高的真正原因。
所以,在新天下里,几乎没有人会将枪支作为首选武器。所以,即使在刚才危险之际,郑冲及其手下们,也没有人对扔到一边的枪看上一眼。
眼看雷勋就要滚到枪边,刘营长突然想起华司令的一句叮嘱:“此人在地球上曾跟随特种部队练过,枪法拳法成绩都在优秀级别……”也许因为他的拳法糟糕,所以对于他的枪法也顺便鄙视了,可是稍为认真的想想,他的拳法是糟糕吗,好像不能这么说吧,他只是没有内力而已……
他急忙叫道:“李连长,马上把他抓住,不让他去拿到枪。”
李志笑道:“拿就拿嘛,枪而已,难道他还能玩出花来?”
刘营长厉声道:“服从命令,否则以抗命论罪。”
李志见他如此严厉,看来是动真的了,急忙纵身飞向雷勋。
他的轻功虽然比不上刘营长,但是也属于上乘级别,速度当然是飞快。
然而,雷勋也听到了刘营长的命令,他一下子爬起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那堆枪。
还好,刚好李志那几脚,虽然踢得很痛,但李志考虑到他的承受能力,生怕把他踢死,无法向少帅交待,所以踢得相当讲究,让他大痛之余,并不给他造成重大内伤。这样当他忘却痛楚时,竟能让运动能力不受影响。
李志飞在空中,他在地面跑,两者的距离在明显缩短,当然,与此同时,雷勋与那一堆枪的距离,也在迅速靠近。
大家都在看着这一幕。
这点距离,真的可以决定今天这一场会议的最终结局吗?
如果被李志率先抓到,一切希望当然是就此落空,可是即使雷勋抢先拿到了枪,就有希望改变这个局势吗?那可是天枪啊,是上天赐给征服者的宝贝啊。
感谢在刘营长下命令后,李志的那次迟延。
如果一听到命令,他就立刻飞过来,雷勋根本就没办法接触到枪,因为速度的悬殊实在太大了。
可是那一丝迟延,给了雷勋一个机会,也给了新天下一个机会。
眼看李志就要扑到之际,雷勋突然就地一滚。
这一滚,完全避过了李志,而且直接滚到了枪支前,然后雷勋顺手抄过一支枪,连头也没回,枪往肩后一扛,开保险,扣扳机,一系列动作干脆利落,熟练轻松,无比潇洒。
而李志,看到雷勋这么一扑,就知道他要扑过去拿枪,所以立刻沉身落地,猛扑过来,要抢先抓住雷勋。
呯的一声,枪响了!
这是雷勋在新天下打出的第一枪,这一枪竟然是向身后开的,开得惊世骇俗,不要说瞄准,连眼睛都来不及往后看,没错,他开枪时,眼睛根本没看一眼目标,就这样开枪了。
在新天下,还没有人这样开过枪。
这样开出来的一枪,真的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