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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汪辉的注视,雷诺略略一静。其实这个案子他私下里也关注过,确实有一些想法。但是……
他摇了摇头,只道:“知道得实在太少了,真的很难做出判断。”如果说完全没有,恐怕汪辉也不会全然买账,所以又补上一句,“只是从作案时间上看,第三桩案子有点儿特别。”
汪辉的神情更认真一些:“说。”
雷诺:“首先,第二个和第一个受害者间隔五月有余,可是第三个和第二个受害者间隔却只有五天,时间大大缩短了。”
“其次,第一个受害者二十六岁,第二个受害者二十九岁,岁数相差并不多。可是第三个受害者却突然变成了十五岁。二十六岁和二十九岁的女性,其实看起来差别并不会太明显,可是二十来岁和还在成长发育期中的十五岁中学生相比,在外观上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
“所以……”
雷诺皱紧眉头。
汪辉听得正着急:“所以什么?”
雷诺:“所以,要么凶手是从一开始就定下了这三个目标,要么就是第三个目标是临时决定的。从杀掉第二个受害者开始,那几天里凶手受到了刺激,所以才会这么着急动手。这从第三个受害者被分尸分得最为彻底,也可以得到佐证。凶手从第三个受害者的死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之后便销声匿迹……”
汪辉咬牙:“直到现在。”
雷诺张张嘴,可是看看汪辉,又抿上了。
汪辉垂着眼睛陷入一种沉痛而又愤怒的情绪,停了两三秒,才微微用力地一拳按在桌上。他抬起头,看着雷诺轻轻叹一口气:“你小子真是一块干刑警的料。你知道这三个受害者叫什么名字吗?”
雷诺摇头。报纸上没写,片儿警同事们也不清楚。
汪辉到现在都将那三个惨死的受害人记得一清二楚。有的时候明知道遗忘可以让伤痛淡去,可是总有一些人不敢遗忘,宁可让那伤痛一刀一刀地割着自己。因为遗忘就意味着对死者的背叛,那会比伤痛更让这些人承受不起。
汪辉其实并不是这种人。恰恰相反,他是愿意把过往抛在后头,大踏步向前走的人。可是他却时时刻刻都能看到这样一个人,一面用伤痛重复伤害着自己,一面又坚持着不肯倒下,一种自虐式的坚强。汪辉的眼神第一次透露出深深的幽黑。
此时此刻,雷诺已然有些预感到答案。但是他还是没有问一个字,只等汪辉来说。
“第一个受害者叫江姗,第二个受害者叫杨蕾,第三个受害者,”汪辉深吸了一口气,“叫林敏君。”
雷诺一听到第三个名字就明白了:“是林队的……”他没忍心说出来。
但是汪辉已经沉沉地点下头:“是的,是林队的女儿。”
1995年4月18日,刑警队的每一个人都记得很清楚。4月13日才发现第二个受害者杨蕾的部分尸体,才短短的五天,谁也没想到会这么快。他们还在夜以继日地寻找杨蕾尸体的其他部分。
那天,天才蒙蒙亮,某家私人面包房的店主才刚拉起铁闸门,就在门前发现了一个血淋淋的纸包,是用报纸包裹起来的。不幸中的万幸,那时全城都因为碎尸魔的两次作案而草木皆兵,所以店主的警惕性也比往常要高得多。
他没有直接用手去接触那血淋淋的纸包,而是用塑料扫把的木柄,远远地将纸包一层一层地打开。里面裹着的,是一对耳朵。
店主连忙报警。
汪辉他们还以为是杨蕾的耳朵,因为当时杨蕾颈部以上的整个头部都没有找到。包括林建军自己也没往那方面想。那么一双血糊糊的耳朵,谁会愿意往自己女儿身上想?
再加上当时队里技术有限,又不能回回都向上级要求DNA检测的支援,所以只做了血型的检测。就这么巧,杨蕾和林敏君又都是B型血。
直到第二天一早,又在一家商场附近的垃圾筒里发现了一只散发着腥臭气味的黑色垃圾袋,里面装的是一只右脚。这时候大家才发现不对。因为杨蕾的右脚在13日就发现了,是第一批被抛的尸块。而且她的右脚是和右小腿连在一起的,直接从膝盖以下被砍断。
大家都猛吃一惊,才意识到,可能又是一个全新的受害者。局里连忙又向上级请求技术支持。第四天早上DNA的检测结果如期到达,证实了他们的猜测。但是当时,仍然没有人知道新的受害者就是林敏君。
直到当天下午,又一批尸块出现。
其中有一只左手。现在想来,也许是凶手故意的。因为他们发现的林敏君的尸块都分得很细,只有这一只左手比其他任何一个部分都保留得更为完整,尤其是左手手背包括手腕的部分,保留了极其清晰的一块烫伤。
也就是这块烫伤让林建军当场失声。
汪辉永远也忘不掉那一幕,他相信所有在场的人都不会忘记。直到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心口像有一把刀子在狠狠剜着。
林建军睁大眼睛瞪着那块烫伤很久很久,整个人都像冻结了一样,直到眼泪无声地滑落。他摇摇晃晃地走上前,可是只走了一步,便颓然地瘫倒在地。要不是郭达开在场,对他及时进行心肺复苏,他等不到进医院就先去一步了。
林建军不可能会认错。女儿在三岁的时候,被开水烫伤,留下了那块疤。后来长大一些以后,她自己把那块疤扬给他看,说,有点儿像嫦娥怀里抱着的那只小兔子。林建军抓着她的小手认真地看了又看,最后很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说:“嗯,是很像小兔子。”
从此女儿就很得意。完全... -->>
面对汪辉的注视,雷诺略略一静。其实这个案子他私下里也关注过,确实有一些想法。但是……
他摇了摇头,只道:“知道得实在太少了,真的很难做出判断。”如果说完全没有,恐怕汪辉也不会全然买账,所以又补上一句,“只是从作案时间上看,第三桩案子有点儿特别。”
汪辉的神情更认真一些:“说。”
雷诺:“首先,第二个和第一个受害者间隔五月有余,可是第三个和第二个受害者间隔却只有五天,时间大大缩短了。”
“其次,第一个受害者二十六岁,第二个受害者二十九岁,岁数相差并不多。可是第三个受害者却突然变成了十五岁。二十六岁和二十九岁的女性,其实看起来差别并不会太明显,可是二十来岁和还在成长发育期中的十五岁中学生相比,在外观上的差别还是很明显的。
“所以……”
雷诺皱紧眉头。
汪辉听得正着急:“所以什么?”
雷诺:“所以,要么凶手是从一开始就定下了这三个目标,要么就是第三个目标是临时决定的。从杀掉第二个受害者开始,那几天里凶手受到了刺激,所以才会这么着急动手。这从第三个受害者被分尸分得最为彻底,也可以得到佐证。凶手从第三个受害者的死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之后便销声匿迹……”
汪辉咬牙:“直到现在。”
雷诺张张嘴,可是看看汪辉,又抿上了。
汪辉垂着眼睛陷入一种沉痛而又愤怒的情绪,停了两三秒,才微微用力地一拳按在桌上。他抬起头,看着雷诺轻轻叹一口气:“你小子真是一块干刑警的料。你知道这三个受害者叫什么名字吗?”
雷诺摇头。报纸上没写,片儿警同事们也不清楚。
汪辉到现在都将那三个惨死的受害人记得一清二楚。有的时候明知道遗忘可以让伤痛淡去,可是总有一些人不敢遗忘,宁可让那伤痛一刀一刀地割着自己。因为遗忘就意味着对死者的背叛,那会比伤痛更让这些人承受不起。
汪辉其实并不是这种人。恰恰相反,他是愿意把过往抛在后头,大踏步向前走的人。可是他却时时刻刻都能看到这样一个人,一面用伤痛重复伤害着自己,一面又坚持着不肯倒下,一种自虐式的坚强。汪辉的眼神第一次透露出深深的幽黑。
此时此刻,雷诺已然有些预感到答案。但是他还是没有问一个字,只等汪辉来说。
“第一个受害者叫江姗,第二个受害者叫杨蕾,第三个受害者,”汪辉深吸了一口气,“叫林敏君。”
雷诺一听到第三个名字就明白了:“是林队的……”他没忍心说出来。
但是汪辉已经沉沉地点下头:“是的,是林队的女儿。”
1995年4月18日,刑警队的每一个人都记得很清楚。4月13日才发现第二个受害者杨蕾的部分尸体,才短短的五天,谁也没想到会这么快。他们还在夜以继日地寻找杨蕾尸体的其他部分。
那天,天才蒙蒙亮,某家私人面包房的店主才刚拉起铁闸门,就在门前发现了一个血淋淋的纸包,是用报纸包裹起来的。不幸中的万幸,那时全城都因为碎尸魔的两次作案而草木皆兵,所以店主的警惕性也比往常要高得多。
他没有直接用手去接触那血淋淋的纸包,而是用塑料扫把的木柄,远远地将纸包一层一层地打开。里面裹着的,是一对耳朵。
店主连忙报警。
汪辉他们还以为是杨蕾的耳朵,因为当时杨蕾颈部以上的整个头部都没有找到。包括林建军自己也没往那方面想。那么一双血糊糊的耳朵,谁会愿意往自己女儿身上想?
再加上当时队里技术有限,又不能回回都向上级要求DNA检测的支援,所以只做了血型的检测。就这么巧,杨蕾和林敏君又都是B型血。
直到第二天一早,又在一家商场附近的垃圾筒里发现了一只散发着腥臭气味的黑色垃圾袋,里面装的是一只右脚。这时候大家才发现不对。因为杨蕾的右脚在13日就发现了,是第一批被抛的尸块。而且她的右脚是和右小腿连在一起的,直接从膝盖以下被砍断。
大家都猛吃一惊,才意识到,可能又是一个全新的受害者。局里连忙又向上级请求技术支持。第四天早上DNA的检测结果如期到达,证实了他们的猜测。但是当时,仍然没有人知道新的受害者就是林敏君。
直到当天下午,又一批尸块出现。
其中有一只左手。现在想来,也许是凶手故意的。因为他们发现的林敏君的尸块都分得很细,只有这一只左手比其他任何一个部分都保留得更为完整,尤其是左手手背包括手腕的部分,保留了极其清晰的一块烫伤。
也就是这块烫伤让林建军当场失声。
汪辉永远也忘不掉那一幕,他相信所有在场的人都不会忘记。直到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心口像有一把刀子在狠狠剜着。
林建军睁大眼睛瞪着那块烫伤很久很久,整个人都像冻结了一样,直到眼泪无声地滑落。他摇摇晃晃地走上前,可是只走了一步,便颓然地瘫倒在地。要不是郭达开在场,对他及时进行心肺复苏,他等不到进医院就先去一步了。
林建军不可能会认错。女儿在三岁的时候,被开水烫伤,留下了那块疤。后来长大一些以后,她自己把那块疤扬给他看,说,有点儿像嫦娥怀里抱着的那只小兔子。林建军抓着她的小手认真地看了又看,最后很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说:“嗯,是很像小兔子。”
从此女儿就很得意。完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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