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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们在街头卖唱,被人欺负,被人打……也认识了很多玩音乐的好朋友,比如大松,比如靳松、路平、大军,还有今天的婚礼主持人大冰,那时候我们兄弟伙经常在一起卖唱……
他伸手指指我,我装没看见。别指我,我不是司仪,我不是主持人……我没有话筒。
周三说:
……后来我们攒了点儿钱,开了个小酒吧……谁不想过得好一点儿?谁不想又有爱情,又有理想,又有米饭?可现实……
他沉默了一下,抬起头接着说:有理想的时候没有米饭,有米饭的时候没有了理想和爱情……就这样颠颠倒倒,直到三十多岁,直到我遇到了萱萱……
他抹了一把脸,抹出一脸的泪水,湿漉漉的手掌心。他呜咽着,重复着说:
我遇到了萱萱……我终于遇到了萱萱……
新娘子帮他擦眼泪,他躲开伸过来的手,半弯着腰,自己拼命在脸上擦着。他说:……哎,大家见笑了,我这个人不会说话。他终究还是没躲过新娘子的手,像个孩子一样被擦拭着脸。
话筒垂在手边,台下的人听不见他们俩的对白,只有同样在舞台上的我听到他呜咽着说:老婆,有了你,我什么都有了,什么都回来了,我要让你过上好日子……
良久,周三恢复了平静,他抱歉地冲台下的众人笑着,说:
我话说不好,我还是用唱的吧,我曾经写了一首歌给萱萱,是写给她的情书……写在她私奔来找我时抵达的前夜……我想再唱一次给她听,顺便也唱给大家听。
顺便?好吧,顺便。
新郎临时起意要唱歌,吉他立马就送上台了,丽江歌手单身的多,民谣吉他是老婆,不少歌手随身背着吉他,来喝喜酒时也不割舍。
吉他是有了,话筒架找了半天找不到。话筒架这么专业的设备哪个婚礼现场也不可能预备哦。
大家急着听歌,有人喊着让周三清唱。清唱?
这么大的场地,清唱鬼能听清。实在是没办法了,周三只好抱着吉他把话筒搁在了脚面上,勉强能收到一点儿声音是一点儿。
有道是时穷节乃见,说时迟那时快,有一个伟岸挺拔的身影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前去,坚毅地攥起了话筒,稳稳地擎到周三嘴边,当起了名副其实的人肉话筒架。只见此人紧抿双唇,眉宇间凝结着一股似悲似喜的惆怅之气,虽不动声色,却当真是此处无声胜有声。
……那个叫大冰的主持人,终于拿到了话筒。
不重要。不要在乎这个人的忽然出现。
事实上当时也没有人在乎他的出现……不同年龄、不同血型、不同星座的男男女女皆屏住了呼吸。女人捧起了心口,男人抱起了肩膀,每一个人都竖起了耳朵,准备聆听那个叫周三的男人,写给他爱人的情书。
他唱:
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唱歌,唱歌给我的心上人听啊这个心上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我一直在寻觅着她又过了十年,我一直在寻找,没有找到心上人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到处都是飞机汽车,压得我喘不过气现在该如何是好,这世界变化太快了我没有存款也没有洋房,生活我过得紧张。
心爱的姑娘你不要拒绝我,每天都会把歌给你唱心爱的姑娘你一定等着我,我骑车带你去环游世界心爱的姑娘你快来我身旁,我的肩膀就是你的依靠心爱的姑娘虽然我没有车房,我会把我的一切都给你心爱的姑娘你快来我身旁,我的肩膀就是你的依靠心爱的姑娘虽然我没有车房,我会把我的一切都给你。
这三十多年来我坚持在唱歌,唱歌给我的心上人听啊这个心上人,还不知道在哪里。
感觉明天就会出现
……
写于私奔会师前夜的一首歌。很好听的一首歌。
我记不得新娘子听歌时候的反应,因为看不清。潮湿的水汽蒙住了双眼,眼底心底的渠堤被掘开一道豁口,清清亮亮的水静静地往外流。
真丢人,流泪的话筒架。
好吧。那是我有史以来主持得最糟糕的一场婚礼。
那也是我有史以来在婚礼现场听过的最动听的一首歌。
那天婚礼现场去了很多人,数年后,很多人忘记了那场婚礼是我主持的,但很多人记住了这首歌。
这首歌叫《一个歌手的情书》。
(四)
几年后,同时拥有爱情和米饭的周三把这首歌唱到了CCTV。他的云南乡音不改,在一个叫《中国好歌曲》的节目里唱哭了一个叫蔡健雅的导师。
然后除了爱情和米饭,他又收割了理想。
我坐在电视机前起开一瓶啤酒,一边喝,一边跟着合唱。时而哑然失笑,时而引吭高歌。酒瓶攥在手心里,好像攥着一支话筒。
镜头扫过观众席,众人或捧着腮沉默,或泪花盈眶,唯独有一个女人笑得满脸灿烂,边笑,边大珠小珠断了线。
是的,传说中的羞羞羞又哭又笑满脸冒泡。一边冒泡,一边还打着拍子。
身为主角,她当然有资格打拍子了。这封情书本就是写给她的。
(五)
世人大都是普通人,大部分普通人大都信步漫行在庸常的人生中。大部分普通人,大都习惯了在周遭旁人林林总总的故事中扮演路人甲。
普通人就只能扮演路人甲吗?普通人就不能遭遇那些传奇的故事、神奇的际遇吗?
周三和萱萱也都是普通人。他们的故事并没有多么感天动地,不过是一场婚礼、一封情书、一点儿真心而已。
不过是两个普通人敢于去同时拥有爱情、米饭、理想而已。不过是两个路人甲敢用自己的方式,去出演一幕普通人的传奇。
为什么你听过了许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因为您老人家光听,而没有去做啊。其实世间大多数传奇,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们把心意化作了行动而已……
咄!再普通的路人甲,只要敢大胆抢镜。
谁说他的主角故事,仅限一场婚礼而已?
p; 我们在街头卖唱,被人欺负,被人打……也认识了很多玩音乐的好朋友,比如大松,比如靳松、路平、大军,还有今天的婚礼主持人大冰,那时候我们兄弟伙经常在一起卖唱……
他伸手指指我,我装没看见。别指我,我不是司仪,我不是主持人……我没有话筒。
周三说:
……后来我们攒了点儿钱,开了个小酒吧……谁不想过得好一点儿?谁不想又有爱情,又有理想,又有米饭?可现实……
他沉默了一下,抬起头接着说:有理想的时候没有米饭,有米饭的时候没有了理想和爱情……就这样颠颠倒倒,直到三十多岁,直到我遇到了萱萱……
他抹了一把脸,抹出一脸的泪水,湿漉漉的手掌心。他呜咽着,重复着说:
我遇到了萱萱……我终于遇到了萱萱……
新娘子帮他擦眼泪,他躲开伸过来的手,半弯着腰,自己拼命在脸上擦着。他说:……哎,大家见笑了,我这个人不会说话。他终究还是没躲过新娘子的手,像个孩子一样被擦拭着脸。
话筒垂在手边,台下的人听不见他们俩的对白,只有同样在舞台上的我听到他呜咽着说:老婆,有了你,我什么都有了,什么都回来了,我要让你过上好日子……
良久,周三恢复了平静,他抱歉地冲台下的众人笑着,说:
我话说不好,我还是用唱的吧,我曾经写了一首歌给萱萱,是写给她的情书……写在她私奔来找我时抵达的前夜……我想再唱一次给她听,顺便也唱给大家听。
顺便?好吧,顺便。
新郎临时起意要唱歌,吉他立马就送上台了,丽江歌手单身的多,民谣吉他是老婆,不少歌手随身背着吉他,来喝喜酒时也不割舍。
吉他是有了,话筒架找了半天找不到。话筒架这么专业的设备哪个婚礼现场也不可能预备哦。
大家急着听歌,有人喊着让周三清唱。清唱?
这么大的场地,清唱鬼能听清。实在是没办法了,周三只好抱着吉他把话筒搁在了脚面上,勉强能收到一点儿声音是一点儿。
有道是时穷节乃见,说时迟那时快,有一个伟岸挺拔的身影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上前去,坚毅地攥起了话筒,稳稳地擎到周三嘴边,当起了名副其实的人肉话筒架。只见此人紧抿双唇,眉宇间凝结着一股似悲似喜的惆怅之气,虽不动声色,却当真是此处无声胜有声。
……那个叫大冰的主持人,终于拿到了话筒。
不重要。不要在乎这个人的忽然出现。
事实上当时也没有人在乎他的出现……不同年龄、不同血型、不同星座的男男女女皆屏住了呼吸。女人捧起了心口,男人抱起了肩膀,每一个人都竖起了耳朵,准备聆听那个叫周三的男人,写给他爱人的情书。
他唱:
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唱歌,唱歌给我的心上人听啊这个心上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我一直在寻觅着她又过了十年,我一直在寻找,没有找到心上人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到处都是飞机汽车,压得我喘不过气现在该如何是好,这世界变化太快了我没有存款也没有洋房,生活我过得紧张。
心爱的姑娘你不要拒绝我,每天都会把歌给你唱心爱的姑娘你一定等着我,我骑车带你去环游世界心爱的姑娘你快来我身旁,我的肩膀就是你的依靠心爱的姑娘虽然我没有车房,我会把我的一切都给你心爱的姑娘你快来我身旁,我的肩膀就是你的依靠心爱的姑娘虽然我没有车房,我会把我的一切都给你。
这三十多年来我坚持在唱歌,唱歌给我的心上人听啊这个心上人,还不知道在哪里。
感觉明天就会出现
……
写于私奔会师前夜的一首歌。很好听的一首歌。
我记不得新娘子听歌时候的反应,因为看不清。潮湿的水汽蒙住了双眼,眼底心底的渠堤被掘开一道豁口,清清亮亮的水静静地往外流。
真丢人,流泪的话筒架。
好吧。那是我有史以来主持得最糟糕的一场婚礼。
那也是我有史以来在婚礼现场听过的最动听的一首歌。
那天婚礼现场去了很多人,数年后,很多人忘记了那场婚礼是我主持的,但很多人记住了这首歌。
这首歌叫《一个歌手的情书》。
(四)
几年后,同时拥有爱情和米饭的周三把这首歌唱到了CCTV。他的云南乡音不改,在一个叫《中国好歌曲》的节目里唱哭了一个叫蔡健雅的导师。
然后除了爱情和米饭,他又收割了理想。
我坐在电视机前起开一瓶啤酒,一边喝,一边跟着合唱。时而哑然失笑,时而引吭高歌。酒瓶攥在手心里,好像攥着一支话筒。
镜头扫过观众席,众人或捧着腮沉默,或泪花盈眶,唯独有一个女人笑得满脸灿烂,边笑,边大珠小珠断了线。
是的,传说中的羞羞羞又哭又笑满脸冒泡。一边冒泡,一边还打着拍子。
身为主角,她当然有资格打拍子了。这封情书本就是写给她的。
(五)
世人大都是普通人,大部分普通人大都信步漫行在庸常的人生中。大部分普通人,大都习惯了在周遭旁人林林总总的故事中扮演路人甲。
普通人就只能扮演路人甲吗?普通人就不能遭遇那些传奇的故事、神奇的际遇吗?
周三和萱萱也都是普通人。他们的故事并没有多么感天动地,不过是一场婚礼、一封情书、一点儿真心而已。
不过是两个普通人敢于去同时拥有爱情、米饭、理想而已。不过是两个路人甲敢用自己的方式,去出演一幕普通人的传奇。
为什么你听过了许多道理,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因为您老人家光听,而没有去做啊。其实世间大多数传奇,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们把心意化作了行动而已……
咄!再普通的路人甲,只要敢大胆抢镜。
谁说他的主角故事,仅限一场婚礼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