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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会是想要知道我对画什么的不是十分精通,然后想在所有人面前让我丢丑吧。原谅我心里有些阴暗,但面对莫锦兰的时候,我总是会不自觉的就往坏处想了。
画展开在x市的艺术馆内。都不用走进去,就站在门口看一看等候客人对照名单的侍者,就知道格调到底有多高了。
上次在温老爷子生日宴上,那条黑色的裙子让我至今念念不忘,这次我提前了好几天挑了一件足够优雅足够高贵的裙子,踩上我不常穿的高跟鞋,在镜子面前照了一个上午,直到温梓卿再三催促我,我才不确定的出发了。
我掏出药来,咽了下去。
温梓卿担心道:“又不舒服了么?这一阵子不是停药了么。”
“可能是前一段时间累到了吧,没事的。”
他不太放心:“等过两天我预约医生,还是应该去复查一下才行。”
我本能的想说没事,只是对于他的关心我向来是觉得温暖又舒适的,于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整个艺术管的展厅被布置成好几个部分,两个作者的画作被巧妙的安排在了一起,分明是两种不同的风格,却也许是光的原因,也许是氛围的关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反倒让人心旷神怡。
我因为吃药的关系没有喝酒,拿了一杯果汁。我一边挽着温梓卿一边挽着温景宇,缓缓的走进展厅。
“梓卿,景宇!”莫成大笑着走了过来:“来这边,我给你们介绍一个朋友。”
温梓卿低头看我,我笑着冲他道:“你们去吧,我去看看画。”
温景宇:“别走太远。”
我点点头。两个人便被莫成拉走了。
我叹了口气,好歹我也是温家的少奶奶吧,莫成这个态度很能说明问题,看来他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又或者我就是阻挡了他女儿前进的一块石头,他恨不得立刻踢开了才好呢。我眯起眼睛瞅了瞅他,才笑了一下,他什么态度又有什么要紧,我又不靠他的态度活着。
“嫂子!”
身后有人叫我,我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人走到了我面前我才认出来:“谢征啊,你也来了。”
谢征今天穿的精神抖擞,头发也干净的梳了起来,看起来可比平时的颓废风顺眼多了。
“啊,锦兰姐的画展嘛,我怎么能不来。”
我抿嘴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他反应过来,有些尴尬:“啊,以前的时候我们在一起玩来着。”
“嗯。”我不冷不淡的哼了一声。
我沿着画廊慢慢的走着,在一副铺满了整个墙壁的巨大画作前面站住,停在那里再也走不开。
莫锦兰和另外一个作者的画,即使没有署名,也让人一下子能够分辨出来到底那作者是谁。
我没有多深的艺术修养,但是就我主观的观点来看,用一种不恰当的比喻,如果另外一个作者是爱德华蒙克的画,那莫锦兰就是年轻的梵高。
并不是说他们的艺术水平都多高——多高我也看不出来。但是从一幅画中你是可以窥探出作者内心一角的。
他们的画就好像是《呐喊》和《向日葵》,至少给我的感觉是那样。
和我想象的一样,我有点想笑,可是又笑不出来。
从前的莫锦兰,和我想的一样。
眼前的这幅巨大的画作画的是一个森林。并不是阴雨森森的森林,而是细碎的阳光从无数的树叶缝隙中透漏出来的森林,近处地面上湿漉漉的树叶,旁边生长着蘑菇和矮小的灌木,最近处一只小小的松鼠捧着松子,越远处越模糊,光鲜越暗,却能看见五颜六色的植物,无比绚烂。
明明整体就是一片绿色,可为什么会让看的人感觉到这样的鲜艳。
是的,鲜艳。
在莫锦兰的眼中,至少是几年前她在画这幅画的时候,她的世界一定是最美丽的颜色。只有见过这世界上最美好事物的人才能画出这样没有一丝阴霾的画来。
“嫂子,你喜欢这幅啊,我也喜欢这幅。”谢征手舞足蹈的说道:“我当初买自己房子的时候就想让锦兰姐把这幅画送给我,可是她就是不送,我还以为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看见这幅画了呢。”
画这幅画的那个女人才是温梓卿爱过的女人,假如我是男人我也一定会爱上这样的女孩子,我的心里有些发涩,我不会画画,我也没有这么艳丽的色彩,我内心阴暗着呢,瞧人也从来不会往最好的那一面想,算计别人是我的特长,搞小动作走捷径是我的工作。
我想,假如十年前的温梓卿遇上了现在的我,百分之一千不会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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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会是想要知道我对画什么的不是十分精通,然后想在所有人面前让我丢丑吧。原谅我心里有些阴暗,但面对莫锦兰的时候,我总是会不自觉的就往坏处想了。
画展开在x市的艺术馆内。都不用走进去,就站在门口看一看等候客人对照名单的侍者,就知道格调到底有多高了。
上次在温老爷子生日宴上,那条黑色的裙子让我至今念念不忘,这次我提前了好几天挑了一件足够优雅足够高贵的裙子,踩上我不常穿的高跟鞋,在镜子面前照了一个上午,直到温梓卿再三催促我,我才不确定的出发了。
我掏出药来,咽了下去。
温梓卿担心道:“又不舒服了么?这一阵子不是停药了么。”
“可能是前一段时间累到了吧,没事的。”
他不太放心:“等过两天我预约医生,还是应该去复查一下才行。”
我本能的想说没事,只是对于他的关心我向来是觉得温暖又舒适的,于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整个艺术管的展厅被布置成好几个部分,两个作者的画作被巧妙的安排在了一起,分明是两种不同的风格,却也许是光的原因,也许是氛围的关系,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反倒让人心旷神怡。
我因为吃药的关系没有喝酒,拿了一杯果汁。我一边挽着温梓卿一边挽着温景宇,缓缓的走进展厅。
“梓卿,景宇!”莫成大笑着走了过来:“来这边,我给你们介绍一个朋友。”
温梓卿低头看我,我笑着冲他道:“你们去吧,我去看看画。”
温景宇:“别走太远。”
我点点头。两个人便被莫成拉走了。
我叹了口气,好歹我也是温家的少奶奶吧,莫成这个态度很能说明问题,看来他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又或者我就是阻挡了他女儿前进的一块石头,他恨不得立刻踢开了才好呢。我眯起眼睛瞅了瞅他,才笑了一下,他什么态度又有什么要紧,我又不靠他的态度活着。
“嫂子!”
身后有人叫我,我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人走到了我面前我才认出来:“谢征啊,你也来了。”
谢征今天穿的精神抖擞,头发也干净的梳了起来,看起来可比平时的颓废风顺眼多了。
“啊,锦兰姐的画展嘛,我怎么能不来。”
我抿嘴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他反应过来,有些尴尬:“啊,以前的时候我们在一起玩来着。”
“嗯。”我不冷不淡的哼了一声。
我沿着画廊慢慢的走着,在一副铺满了整个墙壁的巨大画作前面站住,停在那里再也走不开。
莫锦兰和另外一个作者的画,即使没有署名,也让人一下子能够分辨出来到底那作者是谁。
我没有多深的艺术修养,但是就我主观的观点来看,用一种不恰当的比喻,如果另外一个作者是爱德华蒙克的画,那莫锦兰就是年轻的梵高。
并不是说他们的艺术水平都多高——多高我也看不出来。但是从一幅画中你是可以窥探出作者内心一角的。
他们的画就好像是《呐喊》和《向日葵》,至少给我的感觉是那样。
和我想象的一样,我有点想笑,可是又笑不出来。
从前的莫锦兰,和我想的一样。
眼前的这幅巨大的画作画的是一个森林。并不是阴雨森森的森林,而是细碎的阳光从无数的树叶缝隙中透漏出来的森林,近处地面上湿漉漉的树叶,旁边生长着蘑菇和矮小的灌木,最近处一只小小的松鼠捧着松子,越远处越模糊,光鲜越暗,却能看见五颜六色的植物,无比绚烂。
明明整体就是一片绿色,可为什么会让看的人感觉到这样的鲜艳。
是的,鲜艳。
在莫锦兰的眼中,至少是几年前她在画这幅画的时候,她的世界一定是最美丽的颜色。只有见过这世界上最美好事物的人才能画出这样没有一丝阴霾的画来。
“嫂子,你喜欢这幅啊,我也喜欢这幅。”谢征手舞足蹈的说道:“我当初买自己房子的时候就想让锦兰姐把这幅画送给我,可是她就是不送,我还以为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看见这幅画了呢。”
画这幅画的那个女人才是温梓卿爱过的女人,假如我是男人我也一定会爱上这样的女孩子,我的心里有些发涩,我不会画画,我也没有这么艳丽的色彩,我内心阴暗着呢,瞧人也从来不会往最好的那一面想,算计别人是我的特长,搞小动作走捷径是我的工作。
我想,假如十年前的温梓卿遇上了现在的我,百分之一千不会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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