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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冲到卧室把自己重重地抛到床上,我当初为什么要养萨摩耶这种长得卖萌又无辜的狗!!
最重要的是,你们摔东西就算了!为什么要挑我贵的东西摔!CC也同样!每次带她出门,她都会跑到车后面,在位置后面磨爪,把车后的位置抓得凹凸不平,我看着昂贵的被抓起的毛毯,无语问苍天!
随着CC和大王的长大,我也确实如闺蜜所说,渐渐没有了自由时间,白天上班,晚上写稿,周末睡觉一天,带大王和CC去洗澡一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偶尔闺蜜陪我出来逛个街,我看中一样华丽丽的东西,满心喜欢,闺蜜都抛出一句:“先把你家的两只货藏起来,你再买。”
……
除了家里,我的车也成为两个家伙欢乐的地方,CC最喜欢蹲在风挡玻璃前,跟一尊神兽似的,有次过收费站,人家边收钱,边稀奇地看着风挡玻璃前的白猫问:“这哪儿买的,跟真的一样。”
CC立刻站起身,在风挡玻璃前走动。
“这就是真的。”我泪流满面地看着慈祥的收费阿姨答道。
不过有了大王后,CC便不往风挡玻璃前蹿了,因为大王霸占了副驾驶的位置。
有次莫初送我上班,顺道带上了大王,莫初说,我下车之后,大王就立刻从后座蹿到了前座,霸占了副驾驶的位置不说,还企图朝他靠拢。
莫初一边开车,一边把他脑袋推开,大王便老实地趴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但过一会儿,大王就会朝莫初移动一点,先是把爪子搭他身上,再把脑袋靠过来,最后直接整个脑袋趴他腿上,再缓缓移动身体,最后莫初到家后,大王已经整个躺在莫初怀里闭着眼睛睡得安稳……
3
说来可笑,在养CC时,记得第一次带她去剪指甲,我都把她交给宠物店的女孩,然后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哭。虽然我知道,动物剪指甲和人类剪指甲差不多,并不会疼痛。
可是看到剪刀在它的指甲上翻飞时,我还是忍不住心里觉得疼。
而养大王时,因为我并不会挑选狗,所以买狗时,一群小萨里,我挑的是一只最胖乎乎,看起来蠢蠢笨笨的狗,我觉得胖乎乎大概就是心宽体胖,没忧愁。
所以在大王感冒时,带他去宠物医院,医生告诉我,大王的爪子上长了两个多余的狼指,必须要做手术时,我心惊胆战地问医生,怎么会这样。
医生说,狼指一般是天生的,你买狗时没有发现吗。
我摇头,我不懂选狗。不过在那一刻,忽然我又庆幸了起来。
因为医生说,也有人不愿意给自己的狗做手术,因为价格比较昂贵,所以有的小狗长了狼指,小时候并没什么影响,但长大就不能钻灌木丛,否则,狼指刮到灌木,如果它们奔跑飞速,灌木会直接把它们的狼指撕下来,血肉模糊。
一般狗狗只长一个狼指,两个是比较少见的。
我忽然庆幸是我养了大王,我跟莫初说,做手术,不管什么价格,我只要大王没有一点意外地成长。
但我又哭了,因为我怕他疼。
做手术那天下着小雨,因为大王已经长大许多,四五十斤,为了他爪子不沾地变脏,我下了车后一直抱着他去医院,左手打伞,右手抱着他。
他瞪着漆黑的大眼睛,乖巧地看着我,觉得我要累趴下时,就伸舌头舔我的脸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当做奖励……因为要上班,更多的因为不敢……不敢陪他做手术,所以我把大王交给医生就跑了。
听着大王在身后叫得凄惨,我的眼泪和大雨一起纷飞。
那天上班,我打碎了杯子,忘了上级交代的任务,给组员开会时不停走神,拿错文件,和同事发生冲撞。还没下班,便一个电话接着一个电话地询问医院,大王的手术完了吗,可以接回家了吗。可以了吗。
终于在晚上八点时,把大王抱回家。
看着他脚上的绷带,一路上我都在哭。
而乖乖的大王,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让我不要担心,把他抱回家放在地上后,他还特意在我面前跳动了几圈才趴下休息,好像在告诉我:我很好,你不用担心。
那是大王有史以来睡得最久的一次,大概因为一整天的折磨,找不到主人,被关笼子,被送到手术室,打麻药,精神模糊,闭眼,做完手术后行动不便的腿,以及,做完手术,为了不让我担心,在我面前转的几圈的疲累。
但那晚,我起身去卫生间时,大王还是撑着身体,像往常一样摇摇晃晃地跟我到了门边,蹲下陪着我。或许他累得也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了,他只是想陪着我。
是的,他总是会陪着我,不管我做什么。
这两年,我因为职场的沉浮,所以心变冷变硬了不少。也因为得到了一些浮华的东西,开始逐渐空虚起来。我沉溺在这个城市的灯红酒绿里,不知所谓,虽然内心依旧有不同的声音告诉我这样不好,可是我不知道怎样才是好。所以我一边浮躁一边因为内心的声音痛苦,精神很差,甚至经常晚上会耳鸣。
但有了CC和大王后,我快乐了不少。
虽然精神上仍有抑郁,但至少不会患上写字的人大多具备的抑郁症。
所以,在逛街空虚之后,在深夜望着满屋子的衣服以及一狗一猫与我大眼瞪小眼之后,我想我一个人时可以随意生活,但现在还有一只狗和一只猫陪伴我,他们那么信任我,那么乖巧,给我带来那么多快乐,我要回报他们,我要努力赚钱买套房子!免得他们与我一起再受颠簸之苦。
嗯,为了以后他们相处融洽,所以在买房之前,必须要先磨合下。
周末时,我跟莫初提议带大王到我住的房子里。
其实在大王去之前,我特怕CC受欺负,毕竟大王长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狗,叫一声都惊天动地的,不知道CC会吓成什么样。
所以大王进门前,我抱着CC百般安慰,不要怕不要怕。
但大王进门后,我就惊呆了,CC先是挣脱我,跳到地上。大王立刻欢快地跑上去嗅CC,CC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武装得跟个小炮弹似的,伸出爪子,边龇牙咧嘴边扑上去揍大王。
于是,一分钟后,我的担心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CC已经追着大王满屋子飞了,大王被她欺负得最后钻到沙发下面,因为身体太大,所以只能把头塞沙发下面,胖嘟嘟的身子弓在外面。
我笑喷,CC真是太有女王范儿了。CC抓着我的裤腿,我把她抱在怀里,CC开始淡定地看着钻在沙发下的大王,那一小表情,那叫一个斜睨众生。
不过出了门CC立刻又变回一只猫,为了躲避大王的欺负,直接钻到车座位底下,优哉游哉地睡觉。
弟弟来长沙后,和我住在一起。
弟弟说,每次我出门,CC都会飞速地跳到楼顶,然后目送我。所以从那之后,我每次出门后,都会站在楼下看看楼顶。有几次,真的看到一只小猫在上面探头探脑。
那一刻,我真心的感动。
有时候,在这个世界上,鼓励我们走下去的能量,并不来自于任何名著或信念,仅仅是温暖的一瞬间。
而这两团毛茸茸的东西,他们给了我多大的能量啊。
这一年,我花钱如流水,我贪吃我发胖,但是再也没有一刻,比这两个家伙在我身边让我更觉得安稳了。
初冬的时候,我带这两个家伙一起去洗了个澡,然后把他们带到湘江边的草坪上晒太阳。
草坪上很多家长带着小孩子在踢球,大王一下车,便兴奋得不知所以,立刻加入到了他们的队伍。那些家长小孩都很喜欢他,把球踢给他,他追上去,然后把球停在原地,用鼻子推着滚。
CC这个外出胆小鬼缩在我怀里,懒洋洋地看着大王。
这时,有个小孩摔倒了。大王立刻飞扑上去,虽然很多大人还是喜欢自己的小孩看看可爱的狗。但他们依旧怕狗会咬到小朋友,所以大王飞扑那瞬间,我看到孩子的家长很担心地也扑过去。
大王很淡定地叼了叼孩子的衣服,把他拽起来,旁边的大家笑成一团。孩子的家长也放下了心舒了一口气。
大王好乖。我夸奖着大王,大王傻乎乎地伸着舌头扑过来抱我。
抱着他的那一瞬间,我温暖了许多。
养猫养狗之后,关注其他猫狗更多了,我的微博关注里,大多都是与宠物有关的东西。
我还特意给CC和大王开了个微博叫“夏CC大王”,偶尔上去记录他们的成长。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很好玩的东西,猫狗日记。
狗狗日记简洁至极:
7 : 30 起床啦!吃早饭,我超喜欢吃早饭!
8 : 00 伸个懒腰!我超喜欢伸懒腰!
8 : 30 坐汽车!我超喜欢坐汽车!
9 : 00 在公园散步!我超喜欢在公园散步!
10 : 00 回家啦!主人摸我的头!我超喜欢主人摸我的头!
11 : 00 洗澡啦!我超喜欢洗澡!
12 : 00 磨牙棒真好吃!我超喜欢磨牙棒!
14 : 00 睡醒了!我超喜欢中午的太阳!
15 : 00 玩球!我超喜欢玩球!
16 : 00 看电视!我超喜欢看电视!
18 : 00 骨头汤!我超喜欢骨头汤!
20 : 00 睡觉!我超喜欢睡觉!
猫的日记却是:
我隐约记得我被这个可恶的人类囚禁已经二百七十多天了。这些天经常有我的同类从窗口经过,他们用眼神在跟我交流什么,我只是告诉他们不要着急,总有一天会实现的。
那个可恶的人类说我有些“过敏”,我觉得我有必要搞清楚“过敏”是个什么东西,然后把它当做自己的武器。
愚蠢的人类经常享用美味的鱼汤和鱼肉,而我只能吃些油腻的难闻的饼干。但是,为了保存体力,我还必须得吃。
这个人类还囚禁了一只漂亮而愚蠢的金毛猎犬,我认识这家伙,他愚蠢的程度堪比树上的鸟蛋。几乎每天他都能自由地出去玩,但是让我无法想象的是,他竟然还回来,我认为他的脑子一定是有问题,连早上的狗粮都吃得那么欢,竟然还那么享受那个人类的抚摸,天哪。
窗台下头那只鸟,我观察了他二百六十天,我觉得他就是那个人类放在这里盯住我,不让我逃跑的,还特意弄了一个铁笼子包住他,不让他受到伤害。不过,呵呵,那个笼子是挂在房顶上的,只有一个简单的钩子和钉子,我心中的计划已经大概明确了。
只要等到下一个雨天,愚蠢的人类就会过来开门窗,我只需要等到傍晚,借助房间里的凳子、桌子、橱柜,三连跳,从东北方向扑到那个铁笼子上,然后挂住摇晃几下,笼子的钩子就会滑落,在钩子离开钉子的瞬间我就能够起跳,跳到窗边的洗手槽上,窗户只要开了四厘米以上,我就能毫发无损地出去,然后我会在隔壁那一家的草地里趴着休息,一直到雨停,这时候这个愚蠢的人类或许会发现我已经逃脱了他的掌控,可能会趁着夜色来找我,但是我只要不发出声音,他一定不会发现我。也可能因为雨太大,他不愿意来找我。又或许他根本不会发现我不见了。
等到月亮升起来,我就沿着马路一直往西,与我的老朋友们会合。
看完之后,我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
这真的极像猫和狗的心理。CC很聪明,她会每天准时叫我起床,虽然动作是抓挠咬,很不温柔。她很大力士,生气的时候可以推翻饮水机……她还很骄傲,只有在吃零食时,才会对我温柔一下。家里有装修时留下的红泥土,她把袋子抓烂,每天去玩红泥土玩得不亦乐乎,然后踮着红红的爪子爬到我的床上,跳来跳去,跳来跳去,于是多了许多红爪子印。一副有主意、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而大王,他总会吐着舌头跟着CC傻跑。
就像CC扫化妆品在地上,他配合踩一样,他就是一只讲义气的狗。
都说猫不亲人,可是CC却不一样,不管曾经的室友木木待她多好,不管后来弟弟与我同住和她多亲热,每次只要我在家,她都会睡在我的床上。
而只要我在家,她便会和我同吃同睡,不管我睡得多翻天覆地,人家一准陪着我。
而大王,虽然我在更多的日子里,充当了他的玩具,而不是他主人的角色。但是莫初说,只要我不在,大王的脾气就会异常暴躁。
虽然他们打碎了我很多昂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经常占我的床,虽然他们睡觉会打呼噜,虽然他们会抢我吃的,虽然我每天都要帮他们清理臭臭的粪便。可是他们会一直陪着我,会在我孤单的时候钻进我的怀里,会在我对这个世界失望时用他们无辜的眼神温暖我。
得猫狗如此,夫复何求。
4
在写这个文之前,我有很久都没有见CC了,因为要离开长沙这个城市一段时间。所以我一直在外面疯玩,连住家都少。偶尔莫初会带大王出来看我。
大王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了莫初的狗,莫初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
我说:“这个小兔崽子,整个儿一白眼狼,不记得当初谁买的你。”
莫初斜睨我说:“CC也是只白眼狼,她还不记得当初谁捡的她呢。”
大王欺负我,CC欺负莫初。我哈哈大笑起来,这真是因果报应啊。
我很想夏CC,也很爱夏大王。
这些,便是这一年半来,我与他们的生活。
我写了他们这么多字,回忆了与他们这么久的成长历程。
从前,好像我们大多爱感激命运感激生活,其实这两年里,我只谢谢他们。
是他们温暖了我那些孤单而寂寥的生活。
虽然我写青春小说是一个煽情高手,但是对CC和大王,我却笨拙得不懂如何煽情。
我记得他们给我带来的所有快乐,我会用相机记录他们每个月的模样,我会永远爱他们,喂饱他们,永不嫌弃他们。
可是我却笨拙得表达不出对他们的爱。
没关系。
如果时光允许,就让我一直这样笨拙地生活吧,笨拙地爱他们,喂饱他们,永不嫌弃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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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冲到卧室把自己重重地抛到床上,我当初为什么要养萨摩耶这种长得卖萌又无辜的狗!!
最重要的是,你们摔东西就算了!为什么要挑我贵的东西摔!CC也同样!每次带她出门,她都会跑到车后面,在位置后面磨爪,把车后的位置抓得凹凸不平,我看着昂贵的被抓起的毛毯,无语问苍天!
随着CC和大王的长大,我也确实如闺蜜所说,渐渐没有了自由时间,白天上班,晚上写稿,周末睡觉一天,带大王和CC去洗澡一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偶尔闺蜜陪我出来逛个街,我看中一样华丽丽的东西,满心喜欢,闺蜜都抛出一句:“先把你家的两只货藏起来,你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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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家里,我的车也成为两个家伙欢乐的地方,CC最喜欢蹲在风挡玻璃前,跟一尊神兽似的,有次过收费站,人家边收钱,边稀奇地看着风挡玻璃前的白猫问:“这哪儿买的,跟真的一样。”
CC立刻站起身,在风挡玻璃前走动。
“这就是真的。”我泪流满面地看着慈祥的收费阿姨答道。
不过有了大王后,CC便不往风挡玻璃前蹿了,因为大王霸占了副驾驶的位置。
有次莫初送我上班,顺道带上了大王,莫初说,我下车之后,大王就立刻从后座蹿到了前座,霸占了副驾驶的位置不说,还企图朝他靠拢。
莫初一边开车,一边把他脑袋推开,大王便老实地趴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但过一会儿,大王就会朝莫初移动一点,先是把爪子搭他身上,再把脑袋靠过来,最后直接整个脑袋趴他腿上,再缓缓移动身体,最后莫初到家后,大王已经整个躺在莫初怀里闭着眼睛睡得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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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可笑,在养CC时,记得第一次带她去剪指甲,我都把她交给宠物店的女孩,然后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哭。虽然我知道,动物剪指甲和人类剪指甲差不多,并不会疼痛。
可是看到剪刀在它的指甲上翻飞时,我还是忍不住心里觉得疼。
而养大王时,因为我并不会挑选狗,所以买狗时,一群小萨里,我挑的是一只最胖乎乎,看起来蠢蠢笨笨的狗,我觉得胖乎乎大概就是心宽体胖,没忧愁。
所以在大王感冒时,带他去宠物医院,医生告诉我,大王的爪子上长了两个多余的狼指,必须要做手术时,我心惊胆战地问医生,怎么会这样。
医生说,狼指一般是天生的,你买狗时没有发现吗。
我摇头,我不懂选狗。不过在那一刻,忽然我又庆幸了起来。
因为医生说,也有人不愿意给自己的狗做手术,因为价格比较昂贵,所以有的小狗长了狼指,小时候并没什么影响,但长大就不能钻灌木丛,否则,狼指刮到灌木,如果它们奔跑飞速,灌木会直接把它们的狼指撕下来,血肉模糊。
一般狗狗只长一个狼指,两个是比较少见的。
我忽然庆幸是我养了大王,我跟莫初说,做手术,不管什么价格,我只要大王没有一点意外地成长。
但我又哭了,因为我怕他疼。
做手术那天下着小雨,因为大王已经长大许多,四五十斤,为了他爪子不沾地变脏,我下了车后一直抱着他去医院,左手打伞,右手抱着他。
他瞪着漆黑的大眼睛,乖巧地看着我,觉得我要累趴下时,就伸舌头舔我的脸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当做奖励……因为要上班,更多的因为不敢……不敢陪他做手术,所以我把大王交给医生就跑了。
听着大王在身后叫得凄惨,我的眼泪和大雨一起纷飞。
那天上班,我打碎了杯子,忘了上级交代的任务,给组员开会时不停走神,拿错文件,和同事发生冲撞。还没下班,便一个电话接着一个电话地询问医院,大王的手术完了吗,可以接回家了吗。可以了吗。
终于在晚上八点时,把大王抱回家。
看着他脚上的绷带,一路上我都在哭。
而乖乖的大王,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让我不要担心,把他抱回家放在地上后,他还特意在我面前跳动了几圈才趴下休息,好像在告诉我:我很好,你不用担心。
那是大王有史以来睡得最久的一次,大概因为一整天的折磨,找不到主人,被关笼子,被送到手术室,打麻药,精神模糊,闭眼,做完手术后行动不便的腿,以及,做完手术,为了不让我担心,在我面前转的几圈的疲累。
但那晚,我起身去卫生间时,大王还是撑着身体,像往常一样摇摇晃晃地跟我到了门边,蹲下陪着我。或许他累得也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了,他只是想陪着我。
是的,他总是会陪着我,不管我做什么。
这两年,我因为职场的沉浮,所以心变冷变硬了不少。也因为得到了一些浮华的东西,开始逐渐空虚起来。我沉溺在这个城市的灯红酒绿里,不知所谓,虽然内心依旧有不同的声音告诉我这样不好,可是我不知道怎样才是好。所以我一边浮躁一边因为内心的声音痛苦,精神很差,甚至经常晚上会耳鸣。
但有了CC和大王后,我快乐了不少。
虽然精神上仍有抑郁,但至少不会患上写字的人大多具备的抑郁症。
所以,在逛街空虚之后,在深夜望着满屋子的衣服以及一狗一猫与我大眼瞪小眼之后,我想我一个人时可以随意生活,但现在还有一只狗和一只猫陪伴我,他们那么信任我,那么乖巧,给我带来那么多快乐,我要回报他们,我要努力赚钱买套房子!免得他们与我一起再受颠簸之苦。
嗯,为了以后他们相处融洽,所以在买房之前,必须要先磨合下。
周末时,我跟莫初提议带大王到我住的房子里。
其实在大王去之前,我特怕CC受欺负,毕竟大王长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狗,叫一声都惊天动地的,不知道CC会吓成什么样。
所以大王进门前,我抱着CC百般安慰,不要怕不要怕。
但大王进门后,我就惊呆了,CC先是挣脱我,跳到地上。大王立刻欢快地跑上去嗅CC,CC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武装得跟个小炮弹似的,伸出爪子,边龇牙咧嘴边扑上去揍大王。
于是,一分钟后,我的担心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CC已经追着大王满屋子飞了,大王被她欺负得最后钻到沙发下面,因为身体太大,所以只能把头塞沙发下面,胖嘟嘟的身子弓在外面。
我笑喷,CC真是太有女王范儿了。CC抓着我的裤腿,我把她抱在怀里,CC开始淡定地看着钻在沙发下的大王,那一小表情,那叫一个斜睨众生。
不过出了门CC立刻又变回一只猫,为了躲避大王的欺负,直接钻到车座位底下,优哉游哉地睡觉。
弟弟来长沙后,和我住在一起。
弟弟说,每次我出门,CC都会飞速地跳到楼顶,然后目送我。所以从那之后,我每次出门后,都会站在楼下看看楼顶。有几次,真的看到一只小猫在上面探头探脑。
那一刻,我真心的感动。
有时候,在这个世界上,鼓励我们走下去的能量,并不来自于任何名著或信念,仅仅是温暖的一瞬间。
而这两团毛茸茸的东西,他们给了我多大的能量啊。
这一年,我花钱如流水,我贪吃我发胖,但是再也没有一刻,比这两个家伙在我身边让我更觉得安稳了。
初冬的时候,我带这两个家伙一起去洗了个澡,然后把他们带到湘江边的草坪上晒太阳。
草坪上很多家长带着小孩子在踢球,大王一下车,便兴奋得不知所以,立刻加入到了他们的队伍。那些家长小孩都很喜欢他,把球踢给他,他追上去,然后把球停在原地,用鼻子推着滚。
CC这个外出胆小鬼缩在我怀里,懒洋洋地看着大王。
这时,有个小孩摔倒了。大王立刻飞扑上去,虽然很多大人还是喜欢自己的小孩看看可爱的狗。但他们依旧怕狗会咬到小朋友,所以大王飞扑那瞬间,我看到孩子的家长很担心地也扑过去。
大王很淡定地叼了叼孩子的衣服,把他拽起来,旁边的大家笑成一团。孩子的家长也放下了心舒了一口气。
大王好乖。我夸奖着大王,大王傻乎乎地伸着舌头扑过来抱我。
抱着他的那一瞬间,我温暖了许多。
养猫养狗之后,关注其他猫狗更多了,我的微博关注里,大多都是与宠物有关的东西。
我还特意给CC和大王开了个微博叫“夏CC大王”,偶尔上去记录他们的成长。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很好玩的东西,猫狗日记。
狗狗日记简洁至极:
7 : 30 起床啦!吃早饭,我超喜欢吃早饭!
8 : 00 伸个懒腰!我超喜欢伸懒腰!
8 : 30 坐汽车!我超喜欢坐汽车!
9 : 00 在公园散步!我超喜欢在公园散步!
10 : 00 回家啦!主人摸我的头!我超喜欢主人摸我的头!
11 : 00 洗澡啦!我超喜欢洗澡!
12 : 00 磨牙棒真好吃!我超喜欢磨牙棒!
14 : 00 睡醒了!我超喜欢中午的太阳!
15 : 00 玩球!我超喜欢玩球!
16 : 00 看电视!我超喜欢看电视!
18 : 00 骨头汤!我超喜欢骨头汤!
20 : 00 睡觉!我超喜欢睡觉!
猫的日记却是:
我隐约记得我被这个可恶的人类囚禁已经二百七十多天了。这些天经常有我的同类从窗口经过,他们用眼神在跟我交流什么,我只是告诉他们不要着急,总有一天会实现的。
那个可恶的人类说我有些“过敏”,我觉得我有必要搞清楚“过敏”是个什么东西,然后把它当做自己的武器。
愚蠢的人类经常享用美味的鱼汤和鱼肉,而我只能吃些油腻的难闻的饼干。但是,为了保存体力,我还必须得吃。
这个人类还囚禁了一只漂亮而愚蠢的金毛猎犬,我认识这家伙,他愚蠢的程度堪比树上的鸟蛋。几乎每天他都能自由地出去玩,但是让我无法想象的是,他竟然还回来,我认为他的脑子一定是有问题,连早上的狗粮都吃得那么欢,竟然还那么享受那个人类的抚摸,天哪。
窗台下头那只鸟,我观察了他二百六十天,我觉得他就是那个人类放在这里盯住我,不让我逃跑的,还特意弄了一个铁笼子包住他,不让他受到伤害。不过,呵呵,那个笼子是挂在房顶上的,只有一个简单的钩子和钉子,我心中的计划已经大概明确了。
只要等到下一个雨天,愚蠢的人类就会过来开门窗,我只需要等到傍晚,借助房间里的凳子、桌子、橱柜,三连跳,从东北方向扑到那个铁笼子上,然后挂住摇晃几下,笼子的钩子就会滑落,在钩子离开钉子的瞬间我就能够起跳,跳到窗边的洗手槽上,窗户只要开了四厘米以上,我就能毫发无损地出去,然后我会在隔壁那一家的草地里趴着休息,一直到雨停,这时候这个愚蠢的人类或许会发现我已经逃脱了他的掌控,可能会趁着夜色来找我,但是我只要不发出声音,他一定不会发现我。也可能因为雨太大,他不愿意来找我。又或许他根本不会发现我不见了。
等到月亮升起来,我就沿着马路一直往西,与我的老朋友们会合。
看完之后,我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
这真的极像猫和狗的心理。CC很聪明,她会每天准时叫我起床,虽然动作是抓挠咬,很不温柔。她很大力士,生气的时候可以推翻饮水机……她还很骄傲,只有在吃零食时,才会对我温柔一下。家里有装修时留下的红泥土,她把袋子抓烂,每天去玩红泥土玩得不亦乐乎,然后踮着红红的爪子爬到我的床上,跳来跳去,跳来跳去,于是多了许多红爪子印。一副有主意、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而大王,他总会吐着舌头跟着CC傻跑。
就像CC扫化妆品在地上,他配合踩一样,他就是一只讲义气的狗。
都说猫不亲人,可是CC却不一样,不管曾经的室友木木待她多好,不管后来弟弟与我同住和她多亲热,每次只要我在家,她都会睡在我的床上。
而只要我在家,她便会和我同吃同睡,不管我睡得多翻天覆地,人家一准陪着我。
而大王,虽然我在更多的日子里,充当了他的玩具,而不是他主人的角色。但是莫初说,只要我不在,大王的脾气就会异常暴躁。
虽然他们打碎了我很多昂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经常占我的床,虽然他们睡觉会打呼噜,虽然他们会抢我吃的,虽然我每天都要帮他们清理臭臭的粪便。可是他们会一直陪着我,会在我孤单的时候钻进我的怀里,会在我对这个世界失望时用他们无辜的眼神温暖我。
得猫狗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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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这个文之前,我有很久都没有见CC了,因为要离开长沙这个城市一段时间。所以我一直在外面疯玩,连住家都少。偶尔莫初会带大王出来看我。
大王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了莫初的狗,莫初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
我说:“这个小兔崽子,整个儿一白眼狼,不记得当初谁买的你。”
莫初斜睨我说:“CC也是只白眼狼,她还不记得当初谁捡的她呢。”
大王欺负我,CC欺负莫初。我哈哈大笑起来,这真是因果报应啊。
我很想夏CC,也很爱夏大王。
这些,便是这一年半来,我与他们的生活。
我写了他们这么多字,回忆了与他们这么久的成长历程。
从前,好像我们大多爱感激命运感激生活,其实这两年里,我只谢谢他们。
是他们温暖了我那些孤单而寂寥的生活。
虽然我写青春小说是一个煽情高手,但是对CC和大王,我却笨拙得不懂如何煽情。
我记得他们给我带来的所有快乐,我会用相机记录他们每个月的模样,我会永远爱他们,喂饱他们,永不嫌弃他们。
可是我却笨拙得表达不出对他们的爱。
没关系。
如果时光允许,就让我一直这样笨拙地生活吧,笨拙地爱他们,喂饱他们,永不嫌弃他们。